听新闻
放大镜
保护产权、服务民生——张琭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18-01-25 15:22:00  来源:

  案情故事 

  2015年11月,被告人张伙同他人注册成立南京艾万珠宝有限公司,被告人张琭任公司总经理,并在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33号金奥国际购物中心开设了艾万珠宝克拉钻定制体验中心和艾万珠宝奢侈品定制两个店铺,由被告人张琭负责管理、经营。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间,被告人张琭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江诗丹顿、卡地亚、百达翡丽等名牌商品在艾万珠宝奢侈品定制店内进行销售,销售价值共计人民币231000元。 

  2016年8月30日,民警在上述地点查获用于销售的卡地亚(Cartier)、梵克雅宝(Van cleef&Arpels)、香奈儿(CHANEL)、蒂芙尼(TIFFANY)、宝格丽(BVLGARL)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共计73件以及卡地亚(Cartier)手表3只。经认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为人民币2988298元。 

  履职看点 

  (一)积极引导侦查,精准打击犯罪,服务民生 

  为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有力、精准打击犯罪,保护民生,建邺区院在侦查阶段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打牢证据基础,准确定性和认定犯罪数额。首先,引导公安机关对店铺规范搜查,及时勘查、拍照,并调取销售单据及店铺收银记录等相关证据。其次,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对涉案商品的鉴定。引导公安机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认定,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鉴定价值人民币2988298元,而根据涉案商品材质鉴定价值为21万元,数额相差巨大,严重影响定罪量刑。这些工作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数额确定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得到判决支持,有力地打击了假货犯罪,保障了消费者利益。 

  (二)发挥监督职能,追诉单位犯罪,彰显公平正义 

  建邺区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注意发挥诉讼监督职能,通过精细化审查,发现艾万珠宝有限公司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建邺区院通过自行侦查,复核证人证言,实地走访商场管理人员,核实该公司在经营正品过程中,故意销售假冒的名牌商品,属于公司行为,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进而果断对艾万珠宝有限公司单位犯罪进行追诉,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三)延伸检察职能,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及地方经济创新发展 

  首先,走访企业,收集问题,解决问题。建邺区院结合党员大走访活动,走访金奥国际购物中心,与金奥国际购物中心管理层召开座谈会,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了解商场经营情况,梳理排查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建议和方案。 

  其次,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查摆漏洞建章立制。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实地走访中收集的信息,向金奥国际购物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就加强商户引进审核、拓展监督管理体制,加强中心对商户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目前,该商场已对一楼、二楼主要经营范围作出调整,整合商场资源,开展合规经营等。 

  社会影响 

  此案是典型的假冒名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些“假货”售价不菲,侵害了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的利益;同时还侵害了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给正品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金奥国际购物中心作为建邺区重要的高端商业中心,此案的发生给建邺区商业环境、投资环境、区域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建邺区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专委会进行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既确保打击假货,服务民生;又注重保护产权,服务非公企业创新发展;还要发挥和延伸检察职能,净化商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案件办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