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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19项“任务”推进“检察护企”
2024-04-29 10:09: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南京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开展。《方案》共分4大部分,提出推动“检察护企”19项具体工作任务。

  据介绍,19项任务主要围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严格规范涉民企案件程序、加强涉民企法律监督、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等几个方面展开。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犯罪,并聚焦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问题,强化《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研究与适用。

  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南京市检察机关将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积极预防久侦不结、久拖不决“挂案”形成;依法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以及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审慎适用财产性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用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纠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方案》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向民营企业提供便捷、广泛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协作与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南京市“1+13”检察联盟工作推进会。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升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