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勇俤涉嫌诈骗案批准逮捕
2017-05-10 11:08: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勇俤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勇俤隐瞒其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虚构自己经营黄金厂的事实,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被害人张某某以借钱名义骗得26万元人民币。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