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东洋涉嫌故意伤害案批准逮捕
2017-05-03 09:53: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东洋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73月,袁某某在本市建邺区与丈夫卜某某及家属发生矛盾,遂联系犯罪嫌疑人张东洋来现场,张东洋用匕首将卜某某捅伤(经鉴定为重伤)后逃离。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