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十七届人大
三 次 会 议 文 件 之 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 冰
2014年1月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亚青举办、青奥筹办”年的工作主题,以服务河西·建邺新一轮跨越发展为中心,在保障亚青青奥盛会举办筹办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自身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建设,有效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8件190人,依法批准逮捕119件149人,无一错捕、漏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件320人,依法提起公诉248件343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年刑事案件批捕数和起诉数同比下降51%和18%,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执法办案规范管理。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办案理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防冤假错案。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试行证据合法性证明机制若干意见》,细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各类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全年共补正瑕疵证据100余份,排除非法证据10余份。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通过省检察院案管平台和市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时监督。开展严防冤假错案强化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建立部门自查、案管复查、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从实体、程序、文书、质效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全年共开展评查9次,评查案件575件次。
二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联合区公安分局将打击重点转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提前介入“4.25”西堤国际杀妻案等重大案件,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案和全市首例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办理逮捕案件适用“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实施意见》,切实践行“少捕、慎捕”的执法理念,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3.6%。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3件、指定辩护2起,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4次。
三是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件130人次,受理举报线索32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坚持检力下沉,依托青奥检察室和七个检察工作站,共开展举报窗口前移、法制宣传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等活动100余次。对涉检环节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主动化解潜在风险。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管理问题,推进“问题解决型”检察工作机制建设。在办理全省首例非法经营麻黄碱案过程中,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主动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心理救助范围,强化教育与挽救效果。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通过社区庭审形式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
二、围绕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清正廉洁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建立涉群职务犯罪线索常态监测机制、联动协作机制和快速办理机制,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实现办案资源共享,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10人,其中拆迁领域5件6人,行政执法领域2件2人,工程建设领域2件2人;要案2件2人,大案率100%。相关经验做法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肯定并以文件形式转发。攻坚克难,努力突破办案瓶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
二是突出提升侦查水平。强化初查工作,提升案件突破能力,依法正确运用侦查手段和讯问策略。在未使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全年所办案件均在12小时内突破,其中最长用时8小时,最短仅2小时。充分运用“系统查、查系统”、“行贿受贿滚动查”等侦查谋略,提升办案综合效果。依托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整合办案资源,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突出深化预防工作。注重职务犯罪侦防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案件分析、预防调查等环节的协调配合。坚持查案与查漏相结合,全年共撰写专题预防调查报告8份、职务犯罪案例分析6份,发送检察建议4份,其中《建邺区2008—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受到区领导高度评价。与市河西指挥部、华东石油局等单位签订预防共建协议,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全程跟踪。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62次,发现涉工程行贿记录2起,有效确保了政府投资安全。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以“中国检察数字视频”、廉政宣传短片等新形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积极开展预防宣讲进机关、进街道、进企业等活动,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8次,受教育5000余人次。
三、围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创新机制建设强化诉讼监督职能
秉持“积极、稳妥、审慎、严谨”的工作方针,全面、准确、有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尊重和保障人权”执法理念,转变办案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对刑事侦查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立案;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对应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及时予以纠正。会同区公安分局建立案件质量季度通报反馈机制,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强化和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的意见》,深入开展取保候审监督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强化内部合作推进审判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有效整合案管、公诉、监所三部门办案资源,提升审判监督效果。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纠正漏诉11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启动再审程序1件。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全年共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5人,变更强制措施2件2人。深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的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督,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公平公正。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探索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监督格局,实现加强法律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化解矛盾纠纷与服务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探索督促履行职责工作,尝试开展诉讼保全监督、支付令监督、诉讼时限监督、执行监督工作,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申请审查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建议1件,出庭履行监督职能3次,提请抗诉案件法院改判1件。
四、围绕亚青会举办和青奥会筹办,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配合,为亚青会成功举办和青奥会顺利筹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构建服务保障亚青青奥“安全网”。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文明出行,我为亚青青奥做贡献”活动,受到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充分肯定。《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南京日报》等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亚青青奥期间刑事案件特殊办理机制》,对涉亚青青奥刑事案件快速介入侦查、快速办理,提升打击实效。制定《关于做好涉亚青青奥民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涉亚青青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息诉、罢访风险防范机制。相关经验做法先后被市检察院《检察信息专报》、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并得到市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密切关注社会民生热点,推进雨润集团开展 “食品安全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和预防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与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会签《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合力。通过专题授课、法制宣传、检察建议、致公开信等举措,积极构筑亚青青奥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屏障。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大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与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文化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正版正货”宣传活动,增强商户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亚青青奥知识产权保护良好舆论环境。开展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大走访、建立服务科技创新与人才创业数据库等活动,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帮助,搭建科技创新创业的司法保障大平台。
五、围绕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新要求,坚持固本强基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强化教育、规范管理、严格监督,促进队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一是思想教育树新风。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林志梅先进事迹,开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年共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月”、“公车使用规范月”、“会风会纪督察月”等各类督查活动35次。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认真纠正“四风”,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是内外监督促廉洁。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问卷调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04个,制订防控措施371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采取定期汇报、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检风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公开、公正、规范、廉洁执法。扎实推进“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相关经验做法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专业培养育英才。深入开展“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努力构筑基层检察实践部门理论研究高地。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推出“外聘导师制”,专门聘请2名在宁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干警院外导师,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积极培养专家型干警。与南大法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共建法学研究与教学实践基地。干警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25篇,撰写各类情况反映、信息简报43篇,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55篇。一名干警出版刑法学专著并获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两项申报课题获部级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立项。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先后被授予201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平安南京创建”先进集体、区文明单位、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反渎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干警中有32人次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其中三人荣立三等功,一人荣获江苏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结果,也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一以贯之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各位代表的殷切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青奥盛会举办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青奥会筹办,同时抢抓历史机遇,实现自身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此,今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紧扣“青奥举办和改革创新”工作主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围绕实施民生检察战略、阳光检察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力筹办2014年青奥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按照上述总体思路,今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青奥会筹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把服务保障青奥会筹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等工作,依法打击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各类犯罪行为,努力做到“执法促发展、办案保稳定”。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的沟通联系,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共同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二是更加注重丰富民生检察战略具体内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民生优先,重点查办和预防人民群众最关切、感受最直接的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严肃查办相关案件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提升青奥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站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进得了门、找得着人、说得上话、办得好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升群众工作实效。
三是更加注重落实阳光检察战略各项要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中国检察数字视频”推广,不断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手机短信平台和微博信息员等机制建设,准确传播检察工作好声音,最大限度增加社会正能量。坚持和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多途径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检风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重大案情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发布为重点的阳光检务机制,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四是更加注重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切实提升建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拓展案件“捕后告知被害人制度”的空间,实现向法人延伸、向综合治理延伸、向捕前延伸。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邀请专知名专家学者参与检察课题研究论证,提高检察理论研究水平,积极构筑基层检察实践部门理论研究高地。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变。
五是更加注重深化队伍建设的内涵,切实打造一支专业化、专家型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强化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实干兴检、科技强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青年检察官职业发展规划等配套措施,主动探索建立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目标已经确定,新的征程已经起步。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记人民重托,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理性、规范、扎实”的工作要求,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力办好青奥盛会和早日实现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的宏伟蓝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