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九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 冰
2016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扎实推进规范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被授予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南京市检务保障先进检察院、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6件255人,批准逮捕139件1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2件490人,提起公诉322件434人,不起诉22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办理了万少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亚森煽动分裂国家案、全省首例通过骗取行政许可方式组织偷越国边境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
——心系群众,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及时介入知识产权保护等突出问题,重点就商业秘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问题为科技园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建立专人办理、引导侦查和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集中办理江宁等本市南片五区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24人;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8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以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启用为契机,将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等职能进行整合,打造“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检察服务。
——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莲花北苑社区、南京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七彩阳光工作室(站),建立“量化评估、分级疏导”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模式,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全年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3人次,开展犯罪记录封存9人。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举报工作规定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全覆盖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无遗漏,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维权。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92件,处置息诉、化解重点信访案件9件;开展司法救助7件7人,发放救助款6.1万元。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探索,努力构建在全市有影响的职务犯罪侦查新工作模式。科学应对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转变理念、创新思路,在办案工作中更加突出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更加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凸显初查在侦查中的核心地位,更加注重“两化”建设在侦查中的运用,全面构建起“以法治反腐为方向、以精细初查为核心、以智慧侦查为支撑”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模式,推动查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办理的区安监局原局长刘永元贪污案被评为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撰写的《粟毅受贿案查办工作总结》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一案一总结”第二名。
——重拳出击,不断提高侦查工作质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从情况通报、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案件分析、预防介入等方面,加强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着力提高成案率。加强对在手线索的分析、评估,有效提高线索审结率。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均为大要案。
——创新方式,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成效。积极推进“数字化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营造以案释法的震撼教育效果。强化侦防合作,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结合办案撰写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规划设计科原科长粟某受贿案分析》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指引》刊载。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开展共建合作,与区国税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检税合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做好预防提醒和监督。与区发改局会签《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全年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72次2734人,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次、预防宣传10次、警示教育8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余人次。
三、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有序。全年追诉4人,纠正漏捕1件,书面纠正违法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刑事抗诉2件。及时纠正一起侦查机关未移送并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在其他区的犯罪事实、导致漏诉漏判的案件,并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安机关分案漏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效。与区法院会签《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规定》,全年召开联席会议2次,10件个案监督意见得到区法院正面反馈和回应。办理的不老松公司与永嘉公司债务转让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终审判决,我院意见被采纳,为永嘉公司免除讼累1950余万元。另一起提请抗诉的借贷纠纷案改判且生效,减少申诉人讼累150余万元。就区法院公示催告程序问题提出类案监督意见1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力。全程监督、全力配合区看守所做好搬迁工作。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人员的决定》,精心做好1名罪犯的特赦工作。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办理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1件,办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1件,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4人,监督收监“审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交付执行”案件7件7人。
四、积极推进规范司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用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规范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部署,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争创“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示范院”。对2014年推出的《岗位素能标准》进行充实完善,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在“一岗一标准”的基础上,对全院99个岗位、435项职责、1257条标准逐一梳理,将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职责中去,形成“可操作、可追溯、可问责”的规范司法体系。反贪部门制定《司法办案规范流程》和《侦查人员八不准规范》,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用深入的查摆机制助力规范司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的九个方面42个重点问题,深入排查整治在涉案款物、同步录音录像、案件信息公开、统一业务系统使用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组织案件质量评查7次,排查各类案件492件,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编制《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和《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对照表》,要求干警人手一份,主动对照检查,避免不规范问题反复出现。
——用严格的监督制约促进规范司法。全年召开检委会14次,讨论案件25件,审议重大事项9项,检委会的监督、决策、指导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政法机关代表座谈会,到律师事务所上门听取意见,发放律师书面征求意见函,全方位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规范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7件7人,监督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完善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规范司法。
——用有效的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完善官方微博管理,开展检察长网络访谈、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全面启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构建“流程规范化、方式多元化、效果最大化”的公开模式。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1件、重要案件信息65件、法律文书284份,向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149次,有力推动了司法办案工作向公开透明转变。我院相关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集中报道。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动真碰硬,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区委“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15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3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讨论6次,区管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14人次。党员领导干部自行查摆“不严不实”问题54个,市检察院巡视组对我院领导班子指出问题19个,党员干警对所在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题13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勇于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年初,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干警签订《规范司法行为承诺书》、《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承诺书》、《廉政守纪承诺书》,层层进行廉政责任分解。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等文件,不断强化司法办案和日常管理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开展各类督察34次,提出整改意见8条,对干警提醒谈话2人次,对新任中层干部、检察员和新进检辅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5人次,做到抓早抓小、提醒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以人为本,大力深化干警素能建设。坚持“重素质讲业绩”的用人导向,规范开展中层副职竞岗和检察员选任工作,9名同志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进一步激发了检察队伍的活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研究生在职教育、司法考试培训和省、市检察院业务竞赛,以赛促训,干警实战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通过选派干警担任兼职教师、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资源的优势互补。干警全年出版专著2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篇,其中省级以上获奖4篇,1篇文章获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全年30余人次荣获区级以上各类荣誉。
一年来,我院始终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放在重要位置。2015年9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对市、区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同时,通过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全年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4次,院领导登门走访代表26人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和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建邺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成效,得益于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还不够多,结合司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还不够强,办案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群众工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司法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仍有存在;四是部分干警对司法改革还存在畏难情绪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认真履职,力求服务大局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检察建议工作力度,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新动向,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服务等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立足实际,力求推进检察改革有新进展。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探索深化智慧反贪、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工作,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规范司法,力求检察公信力有新提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部署要求,把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继续整治在侦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完善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丰富与代表委员联络的方式,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高度关注舆论监督,切实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检察宣传工作,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四是固本强基,力求队伍建设有新成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从严治检的全过程。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拼搏进取,奋力开创新常态下建邺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四个全面”、“五个迈上新台阶”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打造“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检察院”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和“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示范院”为重点,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