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龙提起公诉。
2018年6月8日凌晨,被告人张龙酒后在本市建邺区长虹路某会所包间内随意殴打工作人员龚某某和多名前来解救的其他工作人员,并对包间内的物品进行冲砸。后被告人张龙手持敲碎的酒瓶将工作人员徐某某右脸太阳穴部位戳伤,经鉴定徐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龙提起公诉。
2018年6月8日凌晨,被告人张龙酒后在本市建邺区长虹路某会所包间内随意殴打工作人员龚某某和多名前来解救的其他工作人员,并对包间内的物品进行冲砸。后被告人张龙手持敲碎的酒瓶将工作人员徐某某右脸太阳穴部位戳伤,经鉴定徐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