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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涉罪在校大学生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0-05-20 15:25:00  来源: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为了保障在校大学生的诉讼权利,进一步推进该院检察工作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依法对张某某、刘某某、陈某甲、陈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区妇联工作人员以及关工委老同志、公安承办人、辩护律师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张某某、刘某某等四人均系在校大学生,家庭条件较差,因听信不法分子以“兼职打工”的谎言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张某某、刘某某等四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均已赔偿被害人所有损失,综合考虑以上情节,为了促进其完成学业,改过自新,拟对四名涉罪在校大学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区妇联工作人员、公安承办人对张某某、刘某某、陈某甲、陈某乙等四人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发表意见,认为四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监护人能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可以给四名在校大学生一次完成学业、重新开始人生的机会,均同意承办人拟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随后,该院关工委老同志和辩护律师对四名涉罪在校大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教育他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钱要通过正当渠道,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提醒他们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即使家境再贫困、经济利益越丰厚,也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要做到“贫贱不能移”。

  通过此次听证会,该院将和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加强对即将进入社会大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联合院校开展相关讲座课程,将此案作为一个典型,督促在校大学生纠正人生价值观,踏实人生每一步,把法律法规入脑入心,用法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