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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5-07 17:54:00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2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区检察院党组坚决把开展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党中央、各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传达区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研究《关于巡察区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业务、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制定《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从紧安排,抓紧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治本作用,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于“长久立”的机制,积极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坚决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第一议题”学习46次,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2)实施“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制度,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同时,深入开展交流讨论,进一步提升学习实效。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交流研讨6次,12名同志交流发言。

  (2)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7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

  3.“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丰富学习形式,开展上警示教育课、赴红色基地参观、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拓宽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加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力度,定期开展大楼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本院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

  (二)关于“服务建邺高质量发展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案件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与公安建邺分局会签《提前介入案件管理办法》,截止至2024年底,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案件56件78人,审查起诉案件245件,通过提前介入发现问题案件38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9件,退回公安机关侦查23件。引导侦查,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

  (2)成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8次,学习相关司法解释8个,讨论疑难案件15件。常态化开展刑检纵横谈学习。实施青年干警导师制,开展导师与青年干警结对,导师指导青年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案件90余件。

  2.“办案程序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学习《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高规范办案意识。制定《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分配以及移送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组织案管和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对前一年案件质量进行抽查评查,查找办案中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信访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善信访工作台账。2024年受理群众信访144件,按照受理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导入办理程序,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做好释法说理,规范引导信访人走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诉求。

  (2)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相关规定,对于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做到“每案必包”,2024年院领导包案12件。

  (3)院领导带头主持疑难复杂案件听证,结合案件所涉领域,发挥听证员专业特长,积极进行法律释明、答疑解惑,促进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4年院领导主持听证31件,均取得较好效果。

  4.“服务金融产业发展层次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升级改造南京·建邺金融检察法治基地,增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主题,系全省首家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基地。接待省金融委、省国税局、金融企业等单位参观者30多批。通过“小莫”助企直通车平台、“检察服务工作站”等途径,收集企业法治需求,上门提供定制法治服务8次,受众2000余人。

  (2)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分析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特点,研究风险态势,发掘案件背后的行业治理问题,为地方党委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与区有关部门会签《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风险研判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5.“数字检察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指派专人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最高检平台模型,开展模型培训工作,为深入推进模型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运用最高检平台模型30余个,初筛线索100余条,经研判分流,移送监督线索40余条,成案30余件。运用“另案处理专项监督模型”等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补充移送起诉建议书》等30余份。

  (3)自主研发行政非诉案件监督模型1个。通过模型比对,发现2家行政机关存在怠于申请非诉执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0万元。

  6.“业务建设争先创优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加强对核心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每月对全院业务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每季度对全市业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加强对本院业务管理、案件质效研究,更加全面深入地掌握工作动态,查找自身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2)加强对品牌工作特色亮点地打造。强化治罪与治理并重,探索总结“打、处、治、防、研”一体化金融检察工作机制。承办全国性金融检察工作交流会,加强研究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务难题。“金剑·融”金融检察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事例。

  (三)关于“‘四大检察’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刑事检察抗诉案件办理数量较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建立关键文书审查机制。起诉书(含不起诉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全面把控案件质量;承办人、其他部门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对判决书进行三级审查,交叉互查刑事判决126件,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2)全面排查审判监督线索,2024年7月至今,通过对其他区刑事判决书的评查发现抗诉线索7条,发出纠正审判违法通知书2件,4件线索已经转化为抗诉案件。提请市检察院再审抗诉3件,其中1件得到中院采纳并改判。

  2.“民事检察建议未被全部采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检察建议采纳情况。梳理出2件再审未采纳、1件执行检察建议未采纳,组织对未采纳检察建议进行复查。

  (2)积极发挥调查核实职能,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查明案件事实证据,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必要性。

  3.“行政检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成立行政检察办公室,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专业能力。推动召开全区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认真办理市检察院下交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全面审查、深入调查,针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0件,全部得到采纳。

  (2)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加强“府检联动”,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3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

  4.“公益诉讼建议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进一步完善“益心为公志愿者库”,招募各领域志愿者共257名,利用志愿者的专业特长,精准查找辖区公益受损问题线索。

  (2)围绕“六长出题、检察答题”工作部署,梳理“12345”平台群众投诉问题1000余条,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如针对牛羊肉食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活动中,督促查处违法行为2起、追究侵犯食品安全犯罪1件12人。

  (3)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开展现场调查、公开听证,研究整治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志愿者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关于“司法履职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刑事案件办理周期过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健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占比87.33%的轻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减12天。

  (2)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机制,以证据为中心,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夯实案件质量,缩短检察办案时间。

  2.“参与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强化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向有关单位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回复采纳率100%。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通过物流违规寄递烟花爆竹问题,向涉案物流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并发布《寄递行业风险提示函》,筑牢安全防线。

  (2)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社会公益。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件。针对部分公交车进站不报站导致盲人无法乘车问题,向市级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排查出全市400余辆公交车存在报站设备故障,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3.“检察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层次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持续推进调研和课题工作,组织向《人民检察》等杂志投稿,2项课题分别获最高检、省检察院立项。在最高检“金融检察与金融高质量发展”“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研究”主题征文中,获评二等奖1篇、优秀奖3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调研成果11篇。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情况反映并提出对策建议得到采纳。

  (五)关于“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群众性检察宣传影响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75秒看检察》宣传短片并被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转发,《负债累累的他设连环套骗同行》被《检察日报》刊载,《眼看债主逼债,他设下连环套骗同行》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刊载。

  (2)组织政法网格员赴辖区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保护、反校园霸凌检察宣传。结合案例提醒学生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和做好自我保护。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组织接访人员学习《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提升控申窗口规范化接待水平。完善信访工作台账,2024年各类信访件均做到回复100%。

  (2)组织公开听证92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3)积极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82件。对涉案困境群众开展司法救助31人,发放求助金62.9万元。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教矫治、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多元救助103人次,帮助6人重返校园。深化检企服务联盟,精准收集企业法治需求,提供定制法治服务67次,应邀为23家企业开展“企业职务犯罪风险与预防”主题法治宣讲,助力企业内部治理。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监督谈话工作规定》,明确了谈话各项要求。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干部选任、检察官遴选、评先评优和新人入职等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

  (2)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和检察长接访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申诉12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2件。

  2.“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参观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等活动2次,举办

  保密专题辅导讲座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2次。

  3.“利用第一种形态监督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024年8月份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人次。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谈话工作,给领导干部配发干部监督谈话记录本,制定谈心谈话记录要点提示,明确监督谈话各项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醒2人次,与被遴选的初任检察官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与离任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

  4.“执行三个规定覆盖面不够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教育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新人入职“三个规定”教育3场次,做到入门即知、初始即严。2024年共计填报“三个规定”事项33人次。

  (七)关于“司法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案卷质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制定《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填录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案件信息填录。每周发布“案管业务周报”,对前一周全院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对下一周案件相关数据情况进行预警。

  (2)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设置流程监管员,组织开展案卡填录培训,进一步规范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

  2.“日常教育管理未到底到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进一步规范干警上下班制度,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及时进行提醒通报。加强对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督察检查,确保值班制度落实。规范窗口接待,组织干警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提升职能部门干警接访水平。

  (2)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关键岗位或重点部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印发《廉政风险点排查手册》。组织案管、检务督察、控申等部门针对司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检查督察,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

  3.“涉案财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制定《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办法》,完善涉案款项专户存储,专门账户为地方财政部门为执法机关提供的罚没专用账号。

  (2)对扣押、冻结的涉案物品专门保管。保管场所配备保险柜、灭火器、干燥机、保险门,有效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磁。每月定期打开涉案财物保管室并进行通风、检查。

  (3)对扣押、冻结、保管(含入库、调用、还库)物品进行规范管理。移交保管的物品进行密封,密封袋(包、箱)上由相关人员签名。

  (八)关于“内控机制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强化审核把关。明确一名同志作为单独记账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在此基础上审核把关,强化做账、记账、审核三级监督。

  (2)及时完善凭证信息和审批资料。对凭证信息逐笔审核,完善报销特殊事项说明、值班餐加班餐审批表、聘用人员加班审批表。

  (3)强化对党建活动、大额资金报销的审核和政策解释,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执行财务制度。

  2.“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进一步规范派车手续和用车事由,加强节假日用车、长途出差用车审批。召开驾驶班作风建设推进会,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完成公车定位系统置换升级工作,并签订服务合同,确保行车轨迹全部可记录。修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健全驾驶员工作激励机制。

  3.“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在正式签约前,发送通知书,书面告知签约注意事项。对于服务对象为内设业务部门的,如检察服务中心安保服务合同、未成年人帮教合同,对于合同是否续约,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合同服务针对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针对合同内容、合同形式方面,规范签订时间、签章等细节。合同即将到期前,及时启动招标、续约等签约事项,避免合同到期实际仍在履行现象发生。

  4.“食堂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早餐、午餐所有食材实现留样全覆盖,明确留样责任人、时间要求等要素,确保留样规范及时到位。采购食材做到厨师、食堂主管两人签收,食材验收视频全程监控。

  (2)修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规定》,进一步对食品留样、节水节电、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细化完善。每周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碰头会、每季度召开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

  5.“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运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成全院固定资产梳理、标签更换工作,在标签中注明资产编号、条形码、责任人、所在部门、原值等要素。对固定资产巡察检查,进一步做到精细化管理。

  (2)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每月根据资产负债表填写资产月报,每年撰写资产年报。

  (九)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归档文件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各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纠错改正。党总支通过智慧党建平台进行检查,各党支部进行互查。

  2.“存在后补入党材料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发展党员,落款时间与发展程序保持一致,党总支通过智慧党建平台、现场督察等方式,对党员入党材料进行检查。

  3.“智慧党建平台使用及维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对智慧党建平台使用进行再学习,重点对新调整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门培训辅导。安排专人对智慧党建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醒完善平台信息,确保附件信息上传完整。组织通过交叉互查等方式,对智慧党建平台规范使用进行检查通报。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组织生活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工作,明确以后的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全部指派总支委员列席。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流程。

  2.“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委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流程。

  3.“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确定党支部书记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负责。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总支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

  (十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有事项报备无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记录工作,确保研究事项逐项记录无遗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工作,做到“三重一大”事项报送无遗漏。

  2.“报备制度执行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单个事项金额超过10万元的,办公室事先通过检务督察部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然后提请党组会讨论决定。根据党组会决定,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

  (2)完备招投标工作启动、办结流程报备措施。对金额超过10万元、需要招标的事项,事先开展必要性、有效性评估,层报分管领导、检察长同意后,交办公室启动招标工作。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足规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完善本院青年干警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实施“青蓝结对·导师帮带”工程,20名青年干警与院领导、部门正职结对学习,制定“一对一”培养指导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办案、共研课题等活动,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2)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与新入职干警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情况。加强党外干部培养,1名党外干部被遴选为检察官、提拔为中层副职。

  2.“干部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开展业务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300余人次。6名干警被推荐为南京市检察机关“三类人才”。组织开展“刑检纵横谈”小课堂学习5次、中检网培训11次,2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深化检校合作,与南京高校合作,双方互派人员开展学术和司法实践交流,推进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双向奔赴”。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完善本院初任检察官遴选、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流程。梳理近年来干部任免情况,对人员工作岗位与身份不一致的,进行重新任职发文。严格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充分反映研究讨论、逐一发表意见过程情况。

  4.“鼓励激励干部手段不够丰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组织开展检察官遴选、职级晋升、科级干部选任3次,晋升职级7人、提拔副科职干部2人、遴选初任检察官3人。加强干部交流,向省检察院、区纪委监委推荐使用干部2人。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特长,内部调整工作岗位6人。组织开展新人入职谈话、晋升职级人员谈话、初任检察官谈话和新提拔任职干部谈话16人次。

  (十三)关于“常态化整改坚持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议事决策工作,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制定《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办法》《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分配以及移送工作管理办法》《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填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时完善报销凭证信息和审批资料,对凭证信息逐笔审核,做到报销事项详细说明、准确规范。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干警教育,组织参观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举办

  保密专题辅导讲座

  。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班子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坚持党建和业务深入融合,推动党建引领作用见实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整改。紧扣区委第五巡察组整改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向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汇报后续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检验检查。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长效长治。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立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全面提升,持续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4216630,邮政信箱:南京市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10000,电子邮箱:

  2967389022@qq.com。

  中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3日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