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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控申联合救助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
2021-09-26 15:18: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紧扣司法救助内涵,主动履行职责,在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司法的特殊关怀,让陷入困难的家庭燃起了生活希望。

  被救助对象是一名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案发时被害人年仅11岁正在上小学,案发后被害人经常做噩梦,精神消沉,同时产生不愿意上学、不愿同他人交流的问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被害人父亲无业,母亲在超市打工,收入微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案件承办人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此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给我院控申部门,联合对该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我院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在心理救助的同时,及时启动了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在与被害人监护人充分沟通后,于9月13日在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积极联系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