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张修配提起公诉。
2020年5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张修配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本市绕城高速公路行驶至本市建邺区平良大街绕城高速公路匝道扣附近时,被当场查获。经检测,张修配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5。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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