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案对王云泉提起公诉。
2018 年1月,被告人王云泉在担任国有独资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挪用该公司全资设立的南京某公司公款人民币300万元,用于筹办所谓的中商全联售电运营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相关费用。2019年1月13日,被告人王云泉归还了上述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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