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这是司法救助金,您收好。以后生活上有什么难处,随时跟我们说。”
7月17日上午,南京市建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室内,刘某虎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半个月前,就在这个房间,他与同为残疾人的赵某荣因琐事引发的轻伤害纠纷达成和解。如今,这笔及时到账的救助金,为这起矛盾的圆满化解画上了温暖的句号。

时间回溯到半个月前,彼时调解室里气氛一度紧张。62岁的刘某虎患有精神二级残疾,离异后独居廉租房,身患多种疾病且靠低保生活;73岁的赵某荣系肢体三级残疾,赔偿能力有限,两人乘坐公交车时发生口角,赵某荣动手将刘某虎打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因赔偿问题僵持不下。
“如果案件一诉了之,不仅双方心结难解,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建邺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为从根源化解纠纷,该院刑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协同发力,依托“检察+综治”机制,利用区综治中心调解资源,联合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区残联在此开展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各类证明材料铺满了桌面。检察官讲清法律责任,综治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残联工作人员解读帮扶政策,公益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终于互谅互让。赵某荣当场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款25000元,两人在此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

案结不是终点。考虑到刘某虎的精神状况和生活困境,建邺区检察院引导刘某虎申请司法救助,并在调解当天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报请建邺区委政法委从快开展审批流程。7月17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区综治中心,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刘某虎手中,并叮嘱他要保重身体。

“我因为这个案子特别焦虑,老毛病又加重了,晚上要吃药才能睡着,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感谢检察院,感谢政府。”刘某虎紧攥着救助金,连声道谢。据悉,区残联也将同步对接属地社区,为刘某虎梳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政策,构建“司法救助+社区帮扶”的长效保障体系。

近年来,建邺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履职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在综治中心就地化解矛盾、就地开展救助,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5年3月入驻综治中心以来,牵头开展矛盾纠纷化解67件次,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向9名刑事犯罪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