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与二房东
因房屋租赁出现纠纷
检察官却从中发现了
区域社会治理难点……
今年4月,租户孙某到南京市建邺区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反映自己今年3月与中介签订了一年期房屋租赁协议,后因该房屋离地铁口较远、楼层过高,协商撤销协议,但被出租方拒绝并要追究孙某违约责任。孙某认为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显失公平,于是到综治中心寻求法律保护。

驻综治中心的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孙某沟通情况时,发现中介在孙某未与房东联系接触的情况下自行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也未告知孙某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协议中明显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办案检察官主动与驻综治中心公安、法院、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研判分析后,发现该案并非个例。
“建邺区辖区内保障房片区因租金较低、交通较为便捷成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首选,大量职业‘二房东’在保障房片区聚集,违规改造房屋,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和社会噪声污染。因租房合同引发的矛盾多发,占社区矛盾调处的70%,110报警平台相关接处警记录420余条,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难点。”驻综治中心检察官介绍说。

4月15日,为规范“二房东”房屋租赁活动,明确行政机关职责分工,有效化解租房矛盾,建邺区检察院运用综治中心资源统筹协调优势,在区综治中心组织召开矛盾磋商调解会。调解会不仅明确房管局强化房屋租赁行业监管,公安部门做好治安风险防控,法院提供司法调解与法律指引,检察机关全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对邀请参加会议的20余名“二房东”开展职业规范教育培训,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现场化解了包括孙某在内的3起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