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其范围一般包括2个方面:
1.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2.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应监督公安机关撤案或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的决定。
家门口的“3·15”,“法治春风”进社区!
今天,建邺检察这样学雷锋!
建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殷晓巍调研区检察院工作
喜报 | 我院“省级人才”再+1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