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检察日报》头版|金融检察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负债累累的他设连环套骗同行
重阳佳节,和检察官一起守护夕阳红的“反诈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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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