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日报》头版|金融检察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负债累累的他设连环套骗同行
重阳佳节,和检察官一起守护夕阳红的“反诈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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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