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颜南飞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日,被告人颜南飞酒后在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9号某饭店与邹某某发生冲突,后邹某某电话通知被害人韦某某到现场,被告人颜南飞持菜刀将被害人韦某某左脸部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韦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入选市级名单!
揭开银行卡被冻结背后的真相
蛇舞迎新春 建检拜大年
危房“新生”,后续来啦……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