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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颜南飞提起公诉
2019-02-18 16:59:00  来源: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颜南飞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日,被告人颜南飞酒后在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9号某饭店与邹某某发生冲突,后邹某某电话通知被害人韦某某到现场,被告人颜南飞持菜刀将被害人韦某某左脸部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韦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