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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董砺欧同志荣获“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称号
2019-03-25 15:35:00  来源: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董砺欧同志荣获“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称号。

  董砺欧同志,现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主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主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董砺欧同志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坚持严惩方针,在院党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取得优异成绩。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董砺欧同志作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在本院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精准传达中央、省市委、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扫除干警认识误区、盲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筑牢思想认识基础。

  同时,董砺欧同志所在的刑事检察一部,承担了黑恶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董砺欧同志组织部门人员全面学习两高两部意见、省会议纪要、市检相关工作指引,掌握有关工作要求。并坚持点面结合和整体性思维,通过公检法联席会议、个别磋商等方式,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把好类案、个案的证据与法律适用关,保证办案程序衔接顺畅。

  二、全力投入办案,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快速严惩

  董砺欧同志主动承担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办理工作,在办理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董砺欧同志积极提前介入,在侦查攻坚阶段,到公安机关专案组,与侦查人员同吃同住,及时全面了解侦查进展、提出取证意见,有力推动案件前进。

  在办理个案的同时,董砺欧同志不放过任何一个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专项斗争开始后,即会同公安机关对在侦涉嫌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件进行地毯式摸排、逐一过堂,提高案件把握敏感度,保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无一遗漏,同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100%引导侦查,以实现快速办理案件、形成打击合力、保证案件质量,让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8年以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数十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批准逮捕25件38人、提起公诉4件48人。

  三、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惩恶治乱

  在陈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中,该院敏锐发现辖区重要的商业中心某大型购物中心存在代刷黄牛泛滥影响经营秩序、容易引发地盘争夺以及监控设施不健全、安保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以致引发该案,董砺欧即联合承办员额检察官向该购物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改进完善。该购物中心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商场经营秩序维护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积极对商场黄牛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在地面停车场与商场连接处加装监控设备,联合公安机关常态开展安保巡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营场所秩序重新恢复了井然有序的状态。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