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监察 | |||||
主要职能及 | 对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情况开展监察;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内设机构、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举报;对受理的控告、举报进行初查;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和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协助院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
重点风险部位 | ||||||
潜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 序号 | 主要廉政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主要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在控告、举报线索受理和初查中收受和索取被调查人贿赂,对控告、举报事项提出不公正的处理意见 | 一级 | 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守牢工作底线,严格执行监察工作规定 | |||
2 | 故意压案不查 | 三级 | 建立收案登记制度,即收即登,及时上报,随时备查 | |||
3 | 泄露举报线索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串供 | 二级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监察工作规定,出现泄密情况严肃查处 | |||
4 | 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泄露案件秘密;在执法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故意慌报或是瞒报 | 二级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监察工作规定,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实行双人执法监督 | |||
5 | 在检务督察中对发现的问题故意慌报或是瞒报 | 二级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检务督察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集体检务监督 | |||
6 | 在对“三重一大”进行监督中泄露相关信息或是徇私提供意见 | 二级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监察工作规定,规范“三重一大”监督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 | |||
7 | 在监察工作中泄露相关信息或是对发现的问题故意慌报或是瞒报 | 二级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监察工作规定,规范监察工作流程,实行双人监察监督 | |||
监察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
2018-10-10 08:56:00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