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吕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侦查终结,由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吕某某虚构帮助他人通过幼儿教师编制面试、周转幼儿教师编制面试的行贿资金、经营快递站点需要资金等事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现金人民币共计1037681.68元,后将骗得钱款用于网络赌博。被告人吕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