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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 共同营造未成年人“烟酒”零接触环境
2021-04-22 09:47: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二分局、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该院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营造未成年人学校周边“烟酒”零接触环境展开专题讨论。

    会上,该院向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二分局、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针对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的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辖区内经营烟酒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统一规范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的警示标志,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辖区内烟酒经营商户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发检察建议的目的,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二分局、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表示认可,认为该院的举措搭建了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二分局与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沟通、磋商的桥梁。

    之后,三家单位就围绕各自职责如何形成监管合力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开了讨论。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二分局表示将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位于中、小学校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的区域内,幼儿园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30米的区域内,新办证的零售点不予许可;二是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已有零售点,对部分零售点劝退,另一部分造册登记、密切监管,等待其许可到期不予延续;三是在零售户店内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销售电子烟标识,张贴《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并通过企业微信平台,向全市零售户推送经营提示书;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零售户应予以处罚。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采取三项举措开展工作:一是在合法预包装食品许可证时严把关,核发证照后商户必须张贴并承诺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二是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商户进行检查和重点宣传;三是统一印制禁止性标识和告知书向商铺发放,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从监管上看,调查取证难、以及对无证单位处罚权的缺失是监管单位面临的共同问题,消除烟酒制品对在校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既需要联合多部门共同努力,也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形成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烟草“零接触”的社会环境。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