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未检)收到未成年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戴某及其家属寄来的火锅底料一箱,对该院人性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表示谢意。
今年8月,该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戴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审查后,依法对戴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戴某户籍地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而其父母也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工作,给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建邺区院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院签订异地协作帮教协议,对戴某依法进行异地协作帮教。戴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遵纪守法,认真参与帮教活动,并且在成都市金牛区一家串串香火锅店内找到工作。今年11月,该院通过该店负责人了解到戴某某有厨师天赋,并重点对其进行培养。在帮教中承办检察官鼓励戴某要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早日实现大厨梦。近日,戴某正式出师成为该店主厨,并寄来一箱亲手炒制的火锅底料以表达对承办检察官的感谢。
收到火锅底料后该案承办人立即汇报本院监察室,将全数火锅底料上交监察室处理,并付给戴某某及其家属相应对价。该院干警拒收群众礼金、礼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规范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