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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检君扫黑除恶小课堂》(第六季)黑社会!恶势力!您分得清吗?
2019-09-20 10:30:00  来源: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过半进入由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在此

  建检君为大家带来

  《建检君扫黑除恶小课堂》(第六季)

  黑社会!恶势力!你分得清吗?

  话说

  有一个坏人叫“黑社会”

  还有一个坏人叫“恶势力”

  臭味相投的两位

  称兄道弟

  那么啥是“黑社会”?

  怎么判断?

  看权威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那么啥是“恶势力”?

  怎么判断?

  看权威解读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其实,恶势力是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恶势力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

  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总结出来“三个字”

  “恶基因”!

  “恶基因”

  恶基因一:暴力性

  “黑社会”和“恶势力”为达到自身不法目的,主要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且这种暴力手段具有公开性的特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也是黑恶势力常用的犯罪手段。

  恶基因二:逐利性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黑社会和恶势力犯罪分子共同的人生信条,两者作恶斗狠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拼命攫取经济利益,用于享乐挥霍。

  恶基因三:组织性

  “黑社会”和“恶势力”都具备一定的组织形态,换句话说,一群臭味相投的作恶之人,为了欺压百姓、谋求不义之财的罪恶目的而走到了一起。近年来,一些黑恶势力还开起了公司、合作社,用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实质上的违法犯罪行为。

  恶基因四:危害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都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来欺压百姓,为非作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黑社会”和“恶势力”

  这一对罪恶兄弟

  “黑”是“恶”的大哥,

  “恶”是“黑”的小弟;

  “恶”是“黑”的初级形态,

  “黑”是“恶”的升级版。

  看到了吧,

  关系错综复杂

  不过,没关系

  建检君抽丝剥茧给你撸清楚

  区别

  从组织形式上看

  虽然黑社会和恶势力都有一定的组织,但是黑社会的组织更稳定、结构更严密、人数更多、规则更具体,并且有着明确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固定的骨干成员。

  从经济特征上看

  黑社会相比恶势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影响力足以对某一经济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实现垄断。近些年,黑社会组织都有明显的公司化运作的特征。

  从危害程度上看

  是否在一定区域、行业形成了反社会秩序,实现了非法控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最关键的区别点。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达到非法控制一定区域、行业领域的社会秩序,而恶势力通常只是因为陆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领域内的社会秩序,但是并未达到控制该领域社会秩序的程度。

  好了,本篇详细剖析了

  黑社会、恶势力这一对罪恶兄弟

  你现在分得清了吗?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