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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又是一年春节近,不让“薪酬”变“薪愁”
2022-02-11 11:08: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为民维权益,不让“薪酬”变“薪愁”。

  虎年春节将至,民工老戴却冒着寒风细雨,从镇江句容骑摩托、乘公交、坐地铁,一路辗转来到地处河西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虽然外套上充满污渍,但他怀里紧紧抱着的一面锦旗,展开后却崭新的让人炫目,让收到锦旗的检察官们也不禁动容。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建检君来为大家讲讲民工老戴的故事

  事件回放

  2020年7月,老戴等32名民工来自江苏、安徽等地,在建邺区江心洲某建筑工地做小工,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资迟迟不发。就在老戴等人愁得够呛之际,2021年9月,建邺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法支持起诉,最终帮助老戴等32人追索劳动报酬135842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老戴等32人中最小的49岁,最大的71岁,平均年龄超过60岁,年纪大、知识少、家庭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因此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话说老戴等32人拿到劳动报酬离开南京后,又分散到泗洪、句容等地打工。如果让每个人都来宁递交申请材料,不仅旅途奔波产生费用,也会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为此,建邺区检察院建议他们推荐代表与承办检察官联系,于是老戴等6人被推荐为代表,参加了建邺区检察院组织的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活动。

  因老戴等人文化程度低,检察官主动帮助众人填写申请材料,并向各家银行核对账户开户行情况,保证司法救助金能够汇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最终,老戴等32人每人收到3000元,虽然数额不多,但是让他们获得了作为劳动者的尊严,同时也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我们多做些工作没有关系,能够帮助民工兄弟申请到救助金,帮助他们过个好年,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承办检察官说。

  这正是

  打工赚钱不容易,拖欠工资应受罚。支持起诉加救助,安薪过年乐开花。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