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网红”女主播直播带假货触犯法律,害人害己,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只有依法致富才是正道。然而现实中,却有人禁不住诱惑,误入圈套,走上犯罪道路。
不需要任何学历和工作经验,住豪华大酒店、包一天三顿餐,平时车接车送,一天“工资”3000元……
这样的“好事”,谁听了不心动?所以,当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得到这样一个绝好的“工作”机会后,满心欢喜,认为天上掉下个大馅饼,正好砸中了自己。而王某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工作”,却让他遭受了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王某某还是一个“待业中年”,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因找工作处处碰壁,却又不甘心到工地“搬砖”,心中常有“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苦闷之情。正在这时,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伯乐”孙某。孙某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工作机会与他分享,只要王某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就行,工资按工作量算,办成一个公司给他1000元。王某某欣然同意,这份工作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吃住问题,还当上了“公司老板”,更有高额“工资”领取,何乐而不为?
之后,王某某就住进了孙某安排的酒店内,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在孙某等人的带领下,用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一个个的“空壳公司”,得到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再用这个营业执照去银行办理一套对公账户银行卡和U盾,交给孙某之后就可以得到1000元的报酬。短短几天内,王某某在南京市就注册了14家公司并办理了14套对公账户信息,得到了孙某给其的一万余元“工资”。
2020年,尝到甜头的王某某决定“自主创业”,像当年的孙某一样辗转各个劳务市场,或者通过互联网来招聘自己的“下线”,拿到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直接邮寄给上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王某某赚的是“盆满钵盈”。直到今年4月份,被害人余某因被电信诈骗5万余元报警,公安机关查询到有部分钱款打入王某某名下公司。一查发现,王某某本人名下及其关联公司共有35家之多,遍布南京、杭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直到侦查人员顺藤摸瓜找到王某某,此时他才如梦初醒,追悔莫及。
后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孙某、王某某等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孟晋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由于个人账户频繁的资金变动易被检测,因此不少犯罪分子打上了对公账户的主意,而办理对公账户的前提是注册公司并拿到营业执照,所以买卖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成了助推电信诈骗等犯罪的“黑灰产业”。
就在今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买卖、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行为,不仅会使自己征信受损,不能贷款买车买房等,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且,如果身份证、电话卡等遗失或者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挂失,避免对个人生活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