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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检察建议得到市社保中心回复与采纳
2020-08-19 15:40: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就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事宜,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张贻乐副主任及该中心企业养老部、支付科主要负责人前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回复检察建议,该院朱骅副检察长及第三检察部承办人听取了该中心整改意见,与之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接及座谈。

  根据高检院第五检察厅《关于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题书面调研》的工作部署,该院在钟山院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调研工作要求,在2017年至2019年间本区社矫及市第二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中进行了筛查,调取60岁以上男性罪犯、50岁以上女性罪犯身份信息45份,先后五次赴省、市两级社保中心对相关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及养老待遇调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制作专项工作台帐。经查,发现13名服刑人员存在于该时段违规领取、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形,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系社保部门与执法部门间信息交流、衔接不畅。对于调研中发现的违规领取养老金致社会保险基金受损的线索,该院三部认真梳理后上报,根据具体情形及时分流处理。其中,针对梁美芳、张茂洲、郭玉明等三人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该院作出受理及审查决定。通过审查,该院确认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有“承担依法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承担养老、医疗、 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经办工作,承担参保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等待遇的审查和支付工作”的职责,遂就梁美芳等三人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向该中心制发相关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及时追缴损失,同时要求针对服刑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化的采集、核对及养老待遇的调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组织专人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梁美芳等三人违规领取的17万余元养老金及时落实了追缴措施,就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情况开展的工作专门向该院作了报告。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