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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揭牌成立
2020-08-13 14:42: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建邺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在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莲花派出所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建邺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以及区卫健委共10家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保护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建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浩和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凌带领各单位领导参观了位于莲花派出所一楼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并介绍了中心的建设情况、主要职能以及运行情况。陈浩副局长介绍说,中心集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等功能为一体,辖区内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统一在该中心进行询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实现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一次性询问,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该中心还简化为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和就医的工作流程,为其搭建绿色通道。

  

  随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游海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浩、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凌共同为建邺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朱晓凌专委向参会的10家单位详细介绍了起草建邺区《关于建立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的实施办法》的初衷及经过,各单位就该《办法》进行了会商,并就成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达成一致。对于因性侵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和心理创伤的未成年被害人,领导小组配合办案部门及时联合区民政、区卫健委等单位,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工作。此外,各单位就强制报告制度达成了共识,即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等涉性刑事案件线索时,要及时向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报案并备案记录。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游海兵为本次活动致辞。游海兵副书记表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希望各单位努力投入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有温度、有情怀的工作,把司法和团委、妇联、教育、民政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的作用,为全面优化建邺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揭牌成立建邺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举措,不仅能够保证办案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有效收集固定证据,还将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推动建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