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23 16:18:00  来源:

南京市建邺区十七届人大

四 次 会 议 文 件 之 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 冰

 

2015年1月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南京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示范院”争创目标,以护航青奥为中心,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平安南京建设先进集体,护航青奥工作做法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工作简报转发。

  一、围绕平安青奥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口,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6件199人,批准逮捕133件15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8件371人,提起公诉265件332人。先后办理了宁粤间贩卖运输14公斤冰毒重大毒品案、江苏省首例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制定《青奥会期间办理刑事案件工作规定》,建立情报收集分析、风险研判预警、快速反应联动、舆情应对及媒体发布四项机制,对涉青奥案件侦、捕、诉联动,开通涉青奥案件优先、快速、专人办理的“绿色通道”。我院护航青奥办案模式在全市推广。

  二是研判应对社会治安风险。对所办刑事案件深入研判,把握辖区刑事犯罪特点,关注社会治安洼地,预测发案趋势,提出防范对策,为党委政府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提供有力参考。青奥前夕,针对莲花新城人员结构复杂的现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对该片区社会治安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梳理,通过发检察建议、致公开信等形式,引导社区确定防范重点。会同公安机关在青奥村周边联合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该片区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形式进一步好转。与市检察院和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法制相伴,我为青奥做贡献”启动仪式,通过知识竞赛、情景剧、微电影等形式,开展青奥法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等系列活动,传播青奥理念、青奥精神,营造浓厚的青奥法制宣传氛围。全年开展各类青奥法制宣传教育9次,受众达5000余人。

  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完善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工作机制,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8人次,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封存犯罪记录4人,开展心理疏导9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5人次,发放救助金 11000元。开通信访绿色通道,建立涉青奥信访“快收、快转、快查、快答复”工作机制。青奥会前夕,成功处置小金陵酒家非法吸收存款案受害人6次群体访。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12件,其中涉青奥重点信访案件6件,均妥善处置,实现了涉青奥信访矛盾稳控化解率100%、重大突发性事件即时处置率100%。

  二、围绕廉洁青奥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转变侦查模式,突出打击重点。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在侦查工作中的基础性、指导性地位,注重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大侦查装备经费投入力度,运用技术装备辅助侦查和审讯活动,提高案件突破能力。2014年我院侦查装备使用率100%,实现了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转变。严格执行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活动更加规范,证据固定效果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人民群众关注点为工作着力点,以涉及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为打击重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找准易发多发环节,有力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均为大要案。其中,查办了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受贿案、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纳张某贪污案、南京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规划设计科科长粟某特大受贿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是注重青奥预防,促进勤政廉政。与青奥组委会加强常态联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围绕“勤廉青奥”主题共商护航青奥工作举措。邀请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青奥组委会开展警示教育,青奥组委领导、各部门处以上干部、各竞赛场馆团队常务副主任等近150人参加宣讲活动。赴河西指挥部、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为青奥工程管理人员、承建青奥工程重点项目负责人、青奥场馆管理人员开展远离行受贿双向廉政教育。全年在青奥相关单位举办法制宣讲31场,受众达381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制作廉政展版、挂图、告示牌等20多块。与河西指挥部、华东石油局等单位签订预防共建协议,围绕青奥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全程跟踪;深入分析、排查青奥会场馆建设中出现的矛盾易发多发环节,及时准确地向有关单位提出可行性预防建议,消除隐患,控制和减少案件风险。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广应用为抓手,着重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预防工作,先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5次1441人,着力为青奥建设工程把好“廉政门槛”。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方式,以“中国检察数字视频”为载体,在全区各街道、产业园、重点企业滚动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片,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

  三、围绕法治建邺建设,努力促进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有力。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原则,以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证据合法性证明机制”为抓手,积极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犯罪嫌疑人4人,立案监督案件2件3人,书面纠正违法13份。通过依法出庭公诉、提出量刑建议、认真审查法院判决裁定等途径,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二审抗诉1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出台《建邺区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政府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对接,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情况交流和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突发事件,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效。深入推进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抗诉案件改判1件,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获采纳1件。办理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全市首例特别程序纠正违法案件。在办理夏某不服支付令申请监督案件中,与区法院多次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区法院撤销了该标的额为1586万元的支付令,驳回了当事人的申请。

  三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为。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工作实施细则》,从检察监督视角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督促区司法局将脱、漏管人员及时纳入管理。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收监执行监督5人。坚持全程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1次,书面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1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6人。

  四是自身执法活动监督有序。积极争创“南京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示范院”,制定《执法规范示范院建设总体规划》,推进菜单式标准化管理,在全市率先出台1100个检察岗位素能标准,制定《公诉执法规范要点》等文件,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走在全市前列。以打造精品案件为目标,制定《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承办人自查与互查、部门负责人核查、案管部门复查、考评委员会评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办案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审批、业务活动网上监管,深化立体式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现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督。全年开展案件评查7次,监管案件445件、法律文书3000余份、涉案赃款230余万元。切实保障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5次,安排阅卷90次。

  四、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水平

  一是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市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部署,推进生态环境类案件专业化办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在审查起诉一起滥伐林木案的过程中主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办案进展情况。与区环保局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服务绿色青奥的若干意见》,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落实案件通报制度,依法建议区环保局将北十里长沟水污染案件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及时跟进调查长江取水口偷倒污泥、青奥公园周边河道偷排污水等事件,向区环境整治工作组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加大对此类案件的监管查处力度。

  二是着力服务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服务企业发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和企业人员经济犯罪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与区工商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联动保护机制,加大对销售假冒青奥纪念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近年查办的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开展调研,撰写专题报告,分析企业人员经济犯罪风险点,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入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根据艺兰斋项目开发商---江苏永嘉置业有限公司遭受1350万虚假诉讼的举报,经过历时三年的缜密调查,查实了该公司遭受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该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并提出抗诉,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是着力服务基层群众。积极延伸检察触角,扎实开展“社区检察官”活动。8名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进挂钩社区担任“社区义务网格员”,了解社情民意,破解执法难题。在全区42个社区和1个生态科技岛派驻43名干警担任社区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专业优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平安法治创建、法制宣传和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社区检察官每月两个半天到社区“坐堂问诊”,通过问卷调查、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检察职能、了解群众诉求,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五、围绕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省检察院在南京的唯一基层联系点,我院按照“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共召开社区群众座谈会15次,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17家,发送征求意见函144份,梳理汇总意见建议65条。通过院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集中学、部门深入学等形式,组织各类学习交流50次。组织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干警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面貌进一步改善。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规范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检务督察等活动。通过了市纪委创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各类督察39次,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连续三年保持干警“零违纪”,队伍“零举报”的良好势头。

  二是持续推进人才强检工作。制定《青年干警职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使青年干警明确成长方向和职业预期。加强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研究生在职教育、司法考试培训和业务竞赛等活动,以学促赛,以赛促训,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干警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70篇,发表43篇,获奖10篇。其中,《司法领域渎职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指引》杂志五年论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全国检察理论人才李勇结合办案实际制作的培训课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其专著《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干警中有53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3人荣立三等功,1人被评为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1人被评为南京市技术能手,4人被评为南京市检察机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南京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手。

  三是不断创新接受监督方式。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大力实施“阳光检察”战略,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在网上公开案件信息125件,法律文书23篇,重要案件信息2篇。开通官方微博,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时代感。在全区所有街道和部分重点企业安装“中国检察数字视频”,利用新媒体宣传检察职能、展示检察形象。依托“中国检察数字视频”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相关做法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肯定。201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在社区”南京现场会在建邺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定期通报、专题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听庭等活动5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自侦案件监督告知9次,不起诉监督1次,有效促进了公开、公正、规范、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与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三是亮点特色工作需要进一步做优做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区全面落实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打造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职,在服务全区大局上展示新形象。全面总结检察机关护航青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将其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紧扣建邺“后青奥”时代发展定位,不断细化服务保障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更加关注民生,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努力为建邺“五大中心”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依法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体现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进一步加强探索实践,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积极行使检察诉讼监督职责,加大对行政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动态监督,以及“两法衔接”平台,健全严密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强化素能,在规范司法上取得新成效。以即将开展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办案责任落实。强化执法办案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制作和涉案款物管理。以正在开展的案件信息公开改革为契机,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固本强基,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进步。进一步强化党建意识,以党建带队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群众观点。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以检察文化为特色,不断积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全面打造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名词解释

  1.证据审查“三步法则”:是我院研究创新出的刑事证据审查工作机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简而言之,即第一步分解验证,运用一系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解决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第二步双向对比,分为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通过对证据之间的对比印证,解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矛盾如何排除;第三步综合分析,在前两步的基础上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检测全案证据体系能够建立,并得出事实认定的结论。通过三道关口的过滤,严格证据标准,提高案件质量。

  2.证据合法性证明机制:是指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发现可能存在非法证据的情况,由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沟通,并由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就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证明的工作机制。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中心,对上辐射侦查终结、审查逮捕,对下辐射审判阶段,发现证据合法性存在疑问,发出“证据合法性证明通知书”,采取补正、补充证据、重新提取(制作)、申请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式来证明证据的合法性。

  3.阳光检察:是指南京市检察检机关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2013年11月开始实施的旨在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务的一项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检务公开,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检民互动,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律监督;民主议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判。

  4.“中国检察数字视频”:是检察日报正义网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新方式、新载体的要求,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于2013年推出的一个移动视频新媒体宣传平台。“中国检察数字视频”通过在检察机关办公窗口部门和其他公共场所安放视频播放终端,利用移动互联网传输技术,播放检察新闻联播、检察业务流程公开资讯、警示教育短片、职务犯罪案例、法治和廉政公益广告等内容,架设各级检察机关提供直接面向公众的移动视频载体,开辟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的新渠道、新平台。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