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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020-11-09 14:11: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8月6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行驶至燕山路出口附近时,被当场查获。经检测,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2.8mg/100ml。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