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高飞提起公诉。
2019年9月2日22时许,被告人高飞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江东中路路口附近时,被当场查获。经检测,高飞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3mg/100ml。
我院举行检察理论研究与写作专题讲座
江苏南京:19项“任务”推进“检察护企”
联合走访MCN机构 检察护企在行动
“希望我们与检察官高质、高频的互动能持续下去”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