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许荣华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1日下午,许荣华在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与雨润大街交叉口,因琐事与被害人华某某发生口角、推搡,后许荣华将华某某推到在地,致其右髌骨骨折等损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我院举行检察理论研究与写作专题讲座
江苏南京:19项“任务”推进“检察护企”
联合走访MCN机构 检察护企在行动
“希望我们与检察官高质、高频的互动能持续下去”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