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金环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4日,被告人陈金环明知该胶囊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通过微信向李某某销售该胶囊10粒,得款人民币180元。
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陈金环明知该胶囊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通过微信向谷某某销售该胶囊共计100粒,得款人民币744元。
“检察蓝”护航成长路,夏令营里讲安全!
喜报!我院干警再添省级殊荣,执检&侦查“双库”认证!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公示
喜报:翟荣伦同志入选为全省检察人才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