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浩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8日,被告人王浩谎称车主徐某让其取车,从保管员赵某某处骗得摩托车钥匙,后将被害人徐某停放在南京市建邺区紫檀雅居小区门岗旁的铃木牌摩托车骑走。经鉴证,该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6000元。
“检察蓝”护航成长路,夏令营里讲安全!
喜报!我院干警再添省级殊荣,执检&侦查“双库”认证!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公示
喜报:翟荣伦同志入选为全省检察人才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