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胡艳提起公诉。
2016年8月11日5时许,被告人胡艳至南京市建邺区汇景国际小区嘉鲜生生鲜超市,使用水果刀撬开收银台的抽屉,盗得现金人民币4800余元。
2016年8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胡艳至南京市建邺区汇景国际小区嘉鲜生生鲜超市,撬开收银台的抽屉,盗得现金人民币34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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