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光明批准逮捕
2017-07-11 17:02: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光明批准逮捕。

    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光明在本市江宁区一公交站台,尾随受害人许某,趁其上车之际,将其随身携带的手机盗走,后犯罪嫌疑人李光明被民警抓获。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