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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您有一份假期安全上网指南请查收!
2024-01-30 15:43: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93亿,互联网普及率增长到97.2%,显著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的75.6%,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无人不网”。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便利学习、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等多重风险。

  在假期生活中

  该如何正确合理利用网络?

  请收下这份假期安全上网指南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一起快乐冲浪!

  为营造一个安全的网络世界空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对增强网络素养、规范网络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新时代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面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一下,《条例》中有哪些重要内容。

  目的

  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则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总则

  网络素养促进

  网络信息内容规范

  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网络沉迷防治

  法律责任

  附则

  案例一

  不良信息需过滤,绿色上网安心

  小郑是一名13岁的初中生,在浏览网页时,网站时不时会跳出不良弹窗,推送低俗庸俗、导向不良、格调不高的小说、游戏和广告,这些不良信息难以关闭,给小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假期安全上网指南:不要轻易点击和浏览不明网络窗口、邮件、链接等,这些往往是恶意木马和病毒的“诱饵”,也是传播不良内容的主要方式。提醒父母在电脑、手机等智能终端上安装未成年人保护软件、选择青少年模式,以有效过滤不良信息。

  法条链接:

  《条例》第二十三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在前款规定基础上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

  《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案例二:网络欺凌要说”,争做文明好少年

  小李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因和同学发生了一些小摩擦,在网上遭到了同学的恶意辱骂和诽谤,导致小李在心理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对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假期安全上网指南:同学们在上网时,若遇到网络欺凌的现象,首先要保持冷静,不必轻易对其做出回应,因为这往往会引起更多的攻击和辱骂。可以先通过看书、听音乐等方式放松自己的情绪,也可以及时向家人、朋友、老师等人寻求帮助。

  法条链接:

  《条例》第二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优化相关算法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

  案例三隐私保护有妙招,信息安全保障

  小王是一名16岁的高中生,平时喜欢上网冲浪、聊天、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有一天,QQ群里一位网友自称有赚钱渠道,足不出户就能赚大钱。小王兴致勃勃地点进链接,在注册时,发现该网站要求他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假期安全上网指南:在公共场合,谨慎使用免费WIFI。不在交谈或个人资料中轻易泄露真实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学校、家庭住址和经济条件等身份信息。不随便加入“福利群”“粉丝群”,遇到不明的好友请求时提高警惕,当心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条例》第三十二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不得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为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同意处理未成年人非必要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拒绝未成年人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条例》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

  案例四游戏虽好莫过度,规范上网勿沉迷

  小刘是一名12岁的小学生,平时喜欢玩游戏,购买游戏装备。每当玩游戏的时候,常常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因为过度沉迷游戏,小刘对学习完全提不起兴趣。

  假期安全上网指南: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情况,为自己设定每天使用网络的时间。一旦达到时间限制,就停止使用,避免过度沉迷。这样不仅有助于同学们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还有助于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也可以趁着假期较为充裕的时间多进行户外运动,不仅能锻炼身体,还可亲近大自然。

  法条链接:

  《条例》第四十三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条例》第四十四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条例》第四十八条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义务的情况,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让我们在享受美好假期的同时

  关注网络安全

  让快乐与平安同行!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