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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怎么做?南京市检察院领导调研指方向
2022-03-10 09:47:00  来源:

  一年春作首,万物苏萌时,处处充满生机和活力。

  2月2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云率第七检察部主任朱怀平、副主任何林生等到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春,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晓凌,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慧俊等参加调研。

  会上,建邺区检察院简要介绍了2021年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深入剖析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详细汇报了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全年工作思路。

  朱怀平主任、何林生副主任对建邺区检察院2021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分别就如何进一步履职、拓展新领域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听取汇报后,梁云副检察长指出,建邺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年龄结构好、人员配置强,要充分发挥内部协作优势,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央28号文件)贯彻落实到位。梁云副检察长对该院2022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推进好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是检察机关落实政治责任的要求,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要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当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守护者”。要积极争先创优,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

  二是更新检察工作理念,积极推动改革,促进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发展

  要以积极贯彻中央2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深刻把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被赋予的新职能,不断拓展新领域,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工作新机制,适应新要求,展现新作为。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动自觉,实现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区院党组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要结合建邺区情、院情,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人员配置方面进行合理规划。要专题研究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中央28号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夯实工作根基,实现科学发展。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