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案件公开听证的形式非常好,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有利于当事人更充分的表达诉求,缩短了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距离。”受邀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对本次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公开审查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的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拟不起诉的依据与理由。两名犯罪嫌疑人醉酒程度较低,均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全部犯罪情节,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应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充分听取并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次独立发表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既尊重了事实和法律,又透明了办案程序。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发表个人陈述,均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
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阳光检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该院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一步拓宽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的范围,确保案结事了,实现不起诉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