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1.“三公”经费合计:1,050,000.00
2.因公出国(境)费: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000.00
4.公务接待费:160,000.00
5.会议费:80,000.00
6.培训费:480,000.00
建邺区检察院联合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举办双城检察办案故事分享会
护航OPC科创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第24期“宁商法治学堂”走进建邺
综治中心巧化残障群众纠纷 司法救助续写“和解”后半篇文章
毕业季来临:当心租房陷阱!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