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家门口的“3·15”,“法治春风”进社区!
今天,建邺检察这样学雷锋!
建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殷晓巍调研区检察院工作
喜报 | 我院“省级人才”再+1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