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吕旭浩提起公诉。
2020年5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吕旭浩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江东中路路口附近时,被当场查获。经检测,吕旭浩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3.6mg/100ml。
《检察日报》头版|金融检察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负债累累的他设连环套骗同行
重阳佳节,和检察官一起守护夕阳红的“反诈屏障”!
汇聚爱心 传递温暖——“莫愁”司法关爱慈善基金正式签约落地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