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7-12-13 10:05:00  来源:

建邺区人大常委会:

建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于刚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区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领导重视、主动作为,为维护司法公正、支持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要在宣传上下功夫,营造良好氛围;要在注重配合上下功夫,凝聚多元合力;要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突出监督职能;要在强化队伍上下功夫,提升履职能力。我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根据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确保办理审议意见工作扎实开展。收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由院分管检察长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学习,并围绕“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应当如何改进和调整,从而提升民行检察工作质效,推进我院检察工作整体发展”进行了研讨,对区人大常委会所提意见建议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对照查摆,实事求是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形成专题报告材料。

2.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总体上还比较弱,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我院要进一步强化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思想认识,统筹民事行政检察及其他检察职能间的协调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民行检察工作推向深入。

3.加强民行检察宣传,扩大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了解、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社区代表参与民行案件公开听证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新渠道。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和检察集群网站,全面介绍和展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履职、队伍建设等成效。畅通申请监督渠道,公示审查运转流程,增强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公开、公平的信心。坚持开展送法进企业、园区、社区,通过检察工作站等形式延伸民行检察触角增进互动,努力取得公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自觉接受监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监督工作依法正确开展。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定期报告、备案审查、代表联系等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民行检察工作,对照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确保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权正确行使。加强与法院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搭建司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增进理解支持,优化执法环境。

5.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全面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对象、方式、手段,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效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强化司法办案,继续加大办理虚假诉讼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认真审查办理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发挥检察建议在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6.突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经制度化,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保持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职业操守。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办案力量,优化人员结构,保持业务骨干相对稳定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推动民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办案组织、办理程序、检察辅助人员管理评价等机制,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