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金融检察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由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民检察》杂志社学术支持。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省市法学会、省市检察院、建邺区委等单位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公检法实务部门、律师、论文作者代表等共100余人参会。
在会议开幕式上,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致辞,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宣读了对本次研讨会66篇获奖征文的表彰决定,并举行了颁奖仪式。
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毅主持开幕式,并在闭幕式上作了总结讲话。
周继业在讲话中指出,检察学研究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永葆检察学研究之“魂”。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关注刑事犯罪新动向,加强研究国家重大战略、检察职能和检察制度等热点难点问题,把准检察学研究之“本”。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增强组织力量,搭建多元化平台,提高业务水平,打造专业化研究队伍,当好“智囊团”“思想库”, 筑牢检察学研究之“基”。
本次年会设置了金融检察专题研讨环节。
陶国中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金融安全,保护金融创新,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切实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当前各种新型金融业态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犯罪处在高发态势,推动治理金融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理论界与实务界需要携手共同努力破解的课题。江苏检察机关也将不断加强与学者、法院、公安、律师等行业的交流研讨,强化检察理论研究、丰富检察工作实践,努力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检察贡献。
学术报告环节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贝金欣,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欧阳本祺聚焦前沿问题,分别进行了题为“新型金融犯罪的特征与治理”“新时代的轻罪治理”的学术报告。
研讨环节
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与检察学研究” “轻罪治理体系研究”“新型金融犯罪治理与检察监督”三个议题展开研讨。14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了交流发言,6名专家学者进行了针对性的点评,其他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
熊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检察理论研究直接关系到检察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准确性,是引领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创新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进一步做好检察研究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厚植为民情怀、主动担当作为,找好检察履职服务大局的发力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方向,积极主动研究检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问题源头、紧密联系实际,发挥检察学研究会的平台优势,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破解之策,把能够融入实践、取得良好效果作为检验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标准。要积极主动求变、大兴调查研究、强化队伍建设,立足我国国情、江苏省情,有机结合基础理论研究和检察应用研究,加快培育高素质检察学人才,为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加快金融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七年举办金融检察研讨会,将研讨成果用于指导金融检察办案与金融风险防控。全市检察机关将吸收此次会议的智力成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昂扬向上的斗志,在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