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可能趁着资金需求高峰期,对善良的你“动手”。
疫情要防,“套路贷”也要防为避免大家被不法分子“套路”建检君带大家再认识一下恼人的“套路贷”
何为“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实践中,“套路贷”是一些黑恶势力常用的犯罪手段,经常会出现“套路贷”与黑恶势力犯罪之间相互交织的情形。一方面,“套路贷”获利快、收益高,所采用的套路容易被黑恶势力利用,用以聚敛财富。另一方面,一些“套路贷”犯罪分子正在逐渐采用公司化模式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加上常常借助暴力、威胁的方式讨债,如果任其肆意发展,很容易蜕变为黑恶势力。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哪些行为可能是“套路贷”?
“套路贷”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是这样的: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碰到上述情况就要小心了因为你可能不幸被“套路”了
实践中,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借助诉讼“索债”,这就会关涉到虚假诉讼的问题。“套路贷”虚假诉讼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惩治民事诉讼中滥用诉讼权利、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问题,是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部门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家在发现自己或者身边人可能遭遇虚假诉讼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何才能“反套路”呢?
一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一些低息、无抵押贷款,不要蒙蔽了双眼,这些贷款往往存在陷阱,有贷款需求请选择银行等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二要提高法律意识,看清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查阅相关法律知识,或多动动嘴,问问身边懂法律或金融知识的朋友,尤其注意合同中借款金额、利息、支付方式等容易引起纠纷的条款,有疑义的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三是对于双方钱款往来,及时保存证据。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录音、拍照、录像或者在有监控的地方记录现金支付的情况,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转账方式支付的情况下,保留银行流水,确认双方汇款账户名,留言注明转账人和资金用途。在借贷还款过程中产生的聊天记录、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证据也应妥善完整地保存下来。四是一旦不慎陷入骗局,一定要及时报警。面对不法分子暴力讨债的恐吓,不要为了还清上一笔借款被骗子带去“平账”,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及时报警,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警方,拿起法律的武器,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遭遇“套路贷”,司法机关会保护大家,也请大家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头脑,第一时间先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