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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之声 | 建邺检察企业合规试点经验在高层次研讨会作交流获好评
2021-10-25 15:08: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这个深秋,在首都北京,基层检察实践探索经验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又一次深度牵手。近日,“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期间,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试点经验作交流并获广泛好评。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永、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综合处三级调研员刘斌、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等专家学者共计100人参会。

  此次研讨会聚焦当前企业合规的热点难点,主题鲜明、层次丰富、内容饱满,构建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互动新生态。2021年10月17日《检察日报》头版对研讨会进行了报道。

  会上,建邺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左四)作《检察主导下的合规协同监管——南京建邺的探索》主题发言,重点介绍了该院“双听证”“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工作模式。

  “双听证”模式

  第一次听证是在涉案企业建立合规计划的初期(三个月),为防止出现“纸面合规”,由检察机关主导召开专家听证咨询会,听取专家提出的针对性意见,要求涉案企业在一个月内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再重新提交检察机关审查。

  第二次听证是在合规考察期结束后,结合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和检察机关自行监管考察的情况,由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第二次听证会(六个月至一年后),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与专业人士,验收合规实效,接受社会监督。检察机关将依据合规有效性审查结果、专家意见、听证情况等,确定案件处理意见。

  该院在合规建立和实施的初期就进行一次专家论证,这对于保障企业合规计划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模式

  针对小微企业,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制发合规检察建议,检察官联合合规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成员针对企业涉案风险点,帮助其排查风险,堵塞漏洞,不需要设置合规考察期、合规监管人。

  为保障检察建议的刚性,同步启动公益诉讼的调查,若检察建议实施情况良好,则不提起公益诉讼,若企业没有整改到位,则可能提起公益诉讼。

  相关专家学者对李勇副检察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交流,并给予高度评价。建邺区检察院独具特色的企业合规工作模式,引起了强烈反响。

  下一步,建邺区检察院将吸收此次研讨会的智力成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为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