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院“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精神,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路内停车泊位设置领域侵犯公共利益案件线索,并于近日向建邺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大队、建邺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了解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的程序与规范,明确各相关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调取我区范围路内停车泊位的明细表,并逐个路段进行实地调查,掌握现状,查找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辖区内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路内停车泊位实际数量与监管部门停车管理系统内的数量存在差异;2.公交车站安全范围内存在违规设置停车泊位的情况;3.停车泊位标志线污损、不清晰,泊位标号不明、存在新旧标号重叠无法确认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积极与建邺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沟通,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一、对问题路段的停车泊位依照规定重新调整设置,规范管理,保持良好的停车管理秩序;二、对辖区内其他路段的停车泊位进行梳理排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三、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和停车管理人员的教育,做到依法收费,文明管理。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关注因停车泊位设置不规范而侵犯公共路权的问题,同时也要正视因缺乏停车泊位导致的违法停车矛盾问题,进一步开拓思路,紧密围绕公共路权保护主题,将此项监督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