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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6-06 10:59: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建邺区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之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刚

2019年1月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对标奋进年”工作主题,聚焦法律监督,强化司法办案,全面从严治检,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贡献检察力量。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建邺区“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不断提升护航建邺发展的贡献率。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毫不动摇强信念。严肃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照整改、省委巡视暨区委巡察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制定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消除“杨卫泽、季建业”恶劣影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新媒体管理,完善信息发布程序,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积极履职顾大局。对标省内外先进检察院,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建设先导区十条意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依法严惩金融犯罪。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二、聚焦和谐稳定,在建设平安建邺中积极履职尽责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5件311人,依法批准逮捕179件24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8件804人,依法提起公诉544件814人,依法不起诉53人。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打早打小”,严惩“保护伞”,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健全工作机制,优先办理、快捕快诉。强化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7件47人,依法批准逮捕25件38人,已提起公诉19件44人。办理了省公检法挂牌督办的陈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办理唐某等人犯罪集团开设赌场案中,自行补充侦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妥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在市检察院统一指挥下,精心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9•5”全国特大跨省买卖迷药系列案,撰写的网络制贩迷药引发强奸等恶性犯罪案件情况反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成功办理全省首例“电子烟”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办理“蛙宝网”“爱晚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案金额超百亿元的金融大案,果断批准逮捕“爱晚系”案海外在逃主犯,为公安机关及时将其引渡回国创造条件,有力推进了案件办理。

积极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16”污染环境案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25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件74人。保障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成功追加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关注弱势群体,快速批准逮捕南京海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犯,督促公安机关全力追赃,努力维护千余名癌症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 件10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10人,对未成年人均开展心理救助。8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区中小学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主题活动20余次。

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构建“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化解、案后公开审查说理”一体化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等制度,扎实做好“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要节点维稳工作。接待来访群众480余人,办理各类信访件130件,妥善处置集体访6件380人次。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沙某某控告案等3件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化解,全年实现“零非访”“零进京访”。

三、增强司法公信,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捍卫公平正义

综合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手段,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人,监督撤案4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5人(其中,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建立数字化侦查监督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实现刑事案件信息互通。开展电子证据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书面纠正违法5件,制作“提取笔录”模板,促进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与区法院会签《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实施细则》,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出刑事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意见2件。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受理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线索37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3件6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30名在押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其中,张某某受贿一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加强社区矫正同步监督,认真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专项活动,纠正脱漏管3人,收监执行1人。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6人;持续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清理纠正20件20人;扎实开展职务犯罪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财产刑执行7人160余万元。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诉讼及执行监督案件28件,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开展对审判及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对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做好申请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息诉5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优化自身司法办案监督。着力规范司法,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托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同步监控、及时评查,开展流程监控233次,评查案件337件。严格落实《关于依法服务保障律师执业的实施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听取律师意见200余人次,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235条。强化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促进自身司法办案更加规范。

四、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实现创新发展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正确方向和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新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定位,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及时关注“涵碧楼”水源地违法新建建设项目行政处罚案、“莫愁湖填湖”等舆情事件,积极履行相关法律职责。针对有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管理义务。成功办理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企业修复受污染土壤5772 立方米,承担水污染赔偿款117万余元。

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等综合配套制度,实现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全程动态跟踪。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入额院领导全程办案成为常态,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共办理各类案件117件。

努力探索内设机构职能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探索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资源力量向办案一线集聚。进一步转变“重刑轻民”观念,强化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减少重复劳动,增强办案连续性,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结案率达到95.3%。

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移送案件专业办案部门,建立办案衔接相关机制,依法高效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市率先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强化与监察委、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成功办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例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决定先行拘留案件,在全市率先会签《留置案件先行拘留相关问题实施细则》。

五、实施精品战略,在推进检察业务中打造特色品牌

立足建邺区情和本院实际,以创新为动力,以办案为支撑,以精品为目标,着力打造建邺检察特色品牌。

完善“一步到庭”办案模式。顺利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任务,继续深化“一步到庭”办案模式。运用该模式提起公诉126件126人,占同期案件数的26%,平均办案周期2天左右。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程序试点大连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做强金融检察品牌。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27件63人,涉案金额300余亿元,扎实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举办第二届金融检察论坛暨京沪宁杭检察沙龙,就“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风险防控”进行研讨,促进四地工作经验交流,为新时代金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为共同精准打击新型金融犯罪搭建合作平台。金融检察办案团队入选“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重点培育对象”。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对所办金融犯罪案件进行梳理,为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提供检察保障。

试点政法业务协同系统。作为全省两家试点基层检察院之一,扎实开展政法业务协同系统首批试点工作,成功流转首起案件,率先扩大试点案件范围。深化政法业务协同应用,规范电子卷宗制作、案件网上流转管理,实现政法部门间专网互联互通和案件信息共享。通过系统网上流转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3件,向法院提起公诉380件,为全省正式推广作出积极贡献,1名干警获省检察院嘉奖。

开展“建检君说法社区行”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社会热点梳理典型案例,推送扫黑除恶、金融诈骗防范、个人信息保护等普法微信,帮助群众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捂好“钱袋子”。坚持“打击预防并重、办案普法结合、线上线下互动”,将普法微信制成课件、展板、宣传片,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进行宣讲。目前,活动已覆盖全区6个街道28个社区,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入民心,受到广泛好评。

六、立足科学发展,在建设一流队伍中实现自信自强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打造忠诚检察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院领导带头上党课,邀请专家开展党建辅导,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政治理论。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打造专业检察队伍。组建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新型智库,提升员额检察官专业化、复合型办案能力。成立“青蓝作者库”,通过岗位练兵、检校共建等举措,打造基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高地。研发《刑法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课件,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干警撰写的学术专著获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5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办理的2件案件,获评南京市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

打造阳光检察队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通报“一步到庭”办案模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积极走访,定期邀请视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会、发送联络短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发布社会关注案件信息,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互联网依法公开法律文书50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525条、重要案件信息86条。打造新媒体品牌,“南京建邺检察”微信公众号获评建邺区“十佳政务新媒体”。

打造廉洁检察队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强化专项检务督察,推动正风肃纪。依托“廉政文化吧”等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转化应用。严肃认真接受“政治体检”,全力支持配合市检察院党组新一轮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过去一年,我们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对长期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对《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亟待补强,监督刚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公益诉讼需要加大推进力度,还存在线索发现难、成案难等问题;四是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专业办案人才紧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意义重大。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区委“高标准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工作主题,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推动建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南京“城市客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践行新思想。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更新理念,调整工作重点,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区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护航发展大局,展现新作为。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防控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犯罪,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法律监督,构建新格局。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定位,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数字化侦查监督办公室建设,深化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深化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契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上级检察院部署扎实推进内设机构职能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不断增强整体办案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优化“一步到庭”办案模式,进一步推动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以政法大数据汇聚共享为重点,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

五、建设过硬队伍,营造新气象。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培育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畅通各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区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高标准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数字化侦查监督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的数据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信息、相关法律文书与检察机关共享,检察机关在线实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确有违法错误的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或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司法活动。

4.财产刑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等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5.公益诉讼:

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检察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规定。

6.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7.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员额检察官:是指为了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根据中央有关推行员额制改革的部署,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业务骨干作为员额检察官,安排在司法办案岗位,并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9.“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指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10.“一步到庭”办案模式:是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过程中,针对速裁程序探索的一种快速办案模式,审查起诉办案期限一般在2日以内。主要做法是“六个一”机制,即侦诉审联动“一步到庭”,权利义务“一单式告知”,审查报告“一案一表”,案件审批“一竿子到底”,证据规格“一体把握”,政法数据“一键秒传”。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