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范小兵提起公诉。
2019年9月11日1时许,被告人范小兵至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11-2号交通银行门口,以拉车门的方式进入被害人郦某某的越野车内,窃得现金人民币2000元、硬中华等香烟2盒。
“检察蓝”护航成长路,夏令营里讲安全!
喜报!我院干警再添省级殊荣,执检&侦查“双库”认证!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公示
喜报:翟荣伦同志入选为全省检察人才
南京建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