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朱得义、王东兵提起公诉。
2018年8月26日凌晨,被告人朱得义伙同被告人王东兵至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某小区,由被告人朱得义采取攀爬入室的手段进入6栋20号201室,未窃得财物。
2018年9月24日凌晨,被告人朱得义伙同被告人王东兵至本市建邺区某小区,由被告人朱得义采取攀爬入室的手段进入14幢26号202室,窃得被害人王某某小米手机一部和现金人民币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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